2008年9月1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深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为期一周的“校园卫生健康行动”在全省拉开
卫生监督部门为学校卫生管理和防护支招
本报记者 陈锦 通讯员 高旦萍 沈菲菲

  如今,全省大中小学校已经开学了,学校的食堂卫生情况怎样?学生购买食品应该注意哪些事项?……近日,我省卫生监督部门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周的“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卫生监督人员给学校的食堂等场所做一次卫生“体检”,并讲授有关卫生防护方法。
  据省卫生监督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主题宣传周活动为期一周,具体内容为举办学校卫生知识讲座、学校食堂、周边副食品店卫生检查等。
  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提醒,学校要加强对承包后的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单位和供餐单位的管理。对于提供桶装水的学校,学校要确保使用合格的桶装水;对于无桶装水供应的学校,学校应该提供足量开水,确保学生不喝生水。
  同时,卫生监督局也提醒广大师生购买食品时不要到路边的无证小摊上去买,要到正规的商店去购买。买食品看清楚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没过期。发现饮用水出现有色、有味、浑浊等异常现象时要停止饮用,及早向有关部门咨询、反映。饮水后出现腹泻、呕吐等消化道疾病症状,要及时到医院肠道门诊就诊。饮用水出现卫生问题,应向卫生部门举报,全省统一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96301。